为加强防疫、预防疾病传播,确保社会及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自年6月3日起,我院将承担靖西市特定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
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项目
靖西市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依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预防性体检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卫疾控发〔〕17号)的规定,设立预防性体检项目,体检项目主要包括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梅毒、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具体检查项目向社会公开。体检频次按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体检一次。
从业人员体检办理流程
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遵循“属地管理、单位预约、有序体检、集中办证”原则。
1、
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向体检机构提出申请;
2、
体检人员携带相关材料交由体检机构进行审核;
3、
从业人员按约定的时间到体检机构体检;
4、
体检机构对体检合格人员发放预防性体检合格证明,具体体检流程由体检机构按体检要求制定并公布;
5、
体检机构只接受辖区内的相关行业用人单位预约申请并合理安排;
6、
体检机构对体检人员情况进行登记,每月10日将上个月体检情况上报市卫生健康局备案。
从业人员办理免费预防性体检所需材料
1、经营单位名称、地址。
2、不同类别人员提交下列许可证照(复印件)之一: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管供水卫生许可证;
(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5)药品经营许可证;
(6)食品摊贩提交经营地经营社区证明原件;
(7)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
(8)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体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证明(盖章)或经营店老板出具证明(老板签名)、老板身份证复印件。
预防性体检从业人员范围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生活饮用水的供、管的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人员,公共场所(指酒店、旅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图片:院办
编辑排版:晓苏
审核:许忠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