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火”出街
未见其车
先闻其声
但有些“鬼火”
出去了
就再也没见回来
无号牌“鬼火”停路边
驾驶人年仅14岁
12月1日晚,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陆川大队乌石中队发现大桥街一商铺门前停着一辆无号牌的“鬼火”车辆。
正当民警对车进行检查时,两名学生模样的少年从商铺里走出来,其中一名少年承认车辆是由其驾驶,而另一名穿拖鞋的少年为搭乘人员。
经查,该驾驶人姓陈,年生,年仅14岁,与驾乘人员均为某校学生。在核实身份后,民警对两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并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扣留。
有人单枪匹马闯荡江湖
也有人成群结队组团“炸街”
疯狂、刺激的时候
却忘了听听自己的声音
组团“炸街”被抓
小伙:自己都讨厌自己
近日,根据群众反映的“数名未成年人驾驶改装二轮车在某路段超速行驶,噪音极大”的信息,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成功抓获6名违法驾驶的未成年人。
00:53据了解,当天这些未成年人均以“生病”为由向学校请假,然后驾乘改装车辆从江南乡到县城玩耍,集中在城区一路段飙车。
民警现场检查了他们所驾驶的车辆,发现均存在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民警要求这些未成年人对自己车辆发出的噪音进行评价,他们表示十分刺耳,难以接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大化交警对涉事车辆全部暂扣处理,涉事人员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未成年驾驶“鬼火”出街
很多时候都是为了引人注目
有时甚至会做出一些危险动作
比如说下面这位——
“翘头耍酷”
交警先来一步
近日,网上流传着一则视频:一名年轻人驾驶两轮电动摩托车载人在某路段飞快行驶,时不时将车头抬起使前轮悬空,玩“翘头特技”。后座的年轻人向后倚靠,一边吃东西一边看镜头,似乎非常得意。两人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情况十分危险。
年11月30日晚,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靖西大队联合其他警种,在该路段开展查处工作,当场查获正在“炫技耍酷”的年轻人8名,二轮电动摩托车6辆。
经查,这8名年轻人的年龄均在十五六岁间,属无证驾驶,且他们驾驶的车辆有些已经进行过非法改装。
进一步调查发现,这群未成年人经常于夜间相约在体育馆路段驾驶电动车玩“翘头”“漂移”等危险动作,同时还拍视频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
当晚,民警对8名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对其中6名涉嫌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元的罚款;他们的监护人涉嫌把车交给无证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案件在正一步办理中。
“鬼火”车辆来源五花八门
1.不少未成年人利用春节期间的压岁钱从网上等渠道购买。
2.部分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出资由孩子选购,自认为孩子已经具备骑行技术,为其配备可省去上(放)学接送的麻烦,忽略了这些非法改装车带来的安全隐患。
3.更有学生因没钱购买而选择偷盗车辆后开到维修店进行改装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4.有的是从维修店赊账(或分期付款)购买。
“鬼火”车辆的安全隐患
1.“鬼火”摩托车飙车,速度快,遇突发情况难以立即刹住车辆,易造成翻车。尤其是驾驶人往往喜欢“秀车技”、“炫酷”行驶,采取措施能力、对后果的预知能力都降低,从而增加驾驶人的危险系数,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至车毁人亡。同时,摩托车飙车也妨害他人行车安全,躲之不及。
2.驾驶“鬼火”摩托车驾驶人大多数为无证驾驶,而飙车者往往不顾后果,只追求速度的快感,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导致受伤或死亡,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尽痛苦。
3.“鬼火”摩托车驾驶人大多为年轻人,为了追求刺激,常常私自对摩托车进行非法改装。有些驾驶人为了追求低廉的价格,私自改装、拼装摩托车。私自改装和拼装没有经过国家相关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在车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上埋下隐患。
法律后果
1.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无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3.非法改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装后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交警部门依法强制扣留。
4.追逐竞驶。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属于危险驾驶罪,已经触犯刑法,将处拘役和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警提醒
未成年人在还没学到相关知识
考取相关驾驶证件之前
作为家长、监护人应负监护责任
应教育和制止孩子的危险驾驶行为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文明安全出行
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