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年12月17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协议作出了司法确认。
年1月7日,黄某与靖西市某农业有限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由黄某在其公司的果园内做零工。当天上午10时许,黄某在果园内剪铁线时不慎被剪断的铁线弹中右眼,医院诊断为:1、右眼角膜穿通伤,2、右眼外伤性白内障。经住院治疗13天后于年1月20日出院。后经黄某向右江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伤残鉴定,年9月6日,右江司法鉴定中心作出[]临鉴字第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黄某的伤残程度为七级伤残。因靖西市某农业有限公司只支付了黄某的医药费及部分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于其他伤残赔偿金等其他赔偿款则没有给予赔偿,经黄某多次索赔未果,黄某遂将某农业有限公司诉至靖西市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将案件委派靖西市化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后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靖西法院近年来注重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将部分民、商事案件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依法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经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这是靖西法院党组为适应新时代司法形式,在寻求以新方法、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思路下,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上做出的实践探索,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纠纷需求,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纠纷化解途径,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特色司法服务,不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做出的一项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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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制作团队
靖西法院
作者:周杰编辑:陆武昌
原标题:《靖西法院依法对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调解协议作出司法确认书》